根据《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有关程序和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人员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骨干教师岗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入围资格复审环节),其他成绩合格人员为递补人选(详见附件)。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环节。双师型教师岗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入围人员是否符合《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中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以及其他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确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后续环节应聘资格。
骨干教师岗因入围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补满拟聘人数5倍为止(递补人员分数相同的,均入围资格复审环节)。双师型教师岗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及试讲对象,或专业技术水平及竞赛指导能力考核对象,现场发放通知书。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23日10:00-17:00。
请考生于当天上午9:30之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签到,9:30为签到截止时间,超过此时刻到达的视为迟到。签到后,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复审结束。迟到、缺席或未携带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二)资格复审地点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图书馆二楼,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1号。建议所有考生从学校北门入校。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供材料。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备查,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如以相近专业报考的(相近专业报考是指本人所学专业不在公告发布的两个专业目录内,在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下一级专业目录中,选择一个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的进行报考),还需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5.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7.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除报名表外,其他材料考生应提供原件供资格复审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审。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对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以《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本通知由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