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技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深圳技师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拟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困难补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三天:2025年10月23日至27日止。
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来访或电话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并具真实姓名或班级,学生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
联系电话:83557785
联 系 人:王老师
附件: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困难补助公示名单.pdf
学生处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