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现将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补)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督促各班级按通知要求申报:
一、课程重(补)修范围
已修课程中凡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必修课程须申请重修,因转学、转专业、复学而未修读相应课程须申请补修。线上课程重修,另行通知。
二、重(补)修申报
请各班主任向学生强调课程重(补)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教学管理系统中《班级需重(补)修学生名单》,指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
课程重(补)修申报使用网上申报形式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生、班主任及教学部门相关人员从各自系统平台完成重(补)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深城职学生
深城职学生本学期采用跟班重修、组班重修的形式,开课时间为第五周起至课程结束。
1.3月17日-19日 学生申报(路径:电脑端:官网->网上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教育教学->教学->教务管理系统(高职)->运行->重修管理->学生重修报名->报名 )。
2.3月20日-21日 教务处审核、开课设置
3.3月22日-24日 教研室安排( 电脑端:官网->网上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教育教学->教学->教务管理系统(高职)->运行->教学任务管理->教学任务落实->搜索栏“开班类型”选择“重修班”)
4.3月25日-27日 学生选课。(由学生本人登录:https://xk.szcp.edu.cn/查看开课情况,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班级进行重修。)
3.3月30日起 学生上课。学生到相应课程班报到、上课。
(二)深技师学生
本学期采用组班重修的形式,开课时间为第四周至第十五周。
1.3月17日—19日 学生申报(路径:浏览器输入网址www.ssti.net.cn→网上服务中心→教务系统→我的申请→重修课程申请→新增重修→勾选课程后,点击“申请”→点击“提交”)
2.3月20日 —21日 教务处审核、开课设置
3.3月22日—24日 教研室安排(路径: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教研室平台→重修课程安排→重修课程安排→点击“安排”,填写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第5周-第15周内)、上课地点、任课教师联系方式等。
4.3月25日-27日 教学单位审核(路径: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教学单位平台”→“重修查询”→“重修课程安排审核”)
5.3月30日起 学生上课。
三、班级需重(补)修学生名单查询路径
深城职:
网上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服务->教育教学->教学->教务管理系统(高职)->运行->重修管理->重修管理->学生重修报名管理。
深技师:
班级需重(补)修学生名单下载路径:数字化校园平台→班主任平台→基本信息查询→班级学生信息查询→班级重修查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班级重修查询(班级需补修查询)
四、其他事项
1.学生未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课程修读并取得课程学分者,将滞后毕业。
2.申请重(补)修应由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其他人员不得代为申请。
3.重(补)修申报前,学生需完成系统缴费注册。
4.根据(深价函[2006]20号)文件,深技师学生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重修课程须按课程学分数交纳重修费,其交费标准按(深价管函[2002]77号)文件执行,具体缴费金额按校财务结算中心核算的重修费计,并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交纳。
5.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拟毕业班级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并提交成绩。其他重修成绩登记: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教 务 处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