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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深圳技师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补)修申报的通知

来源:深圳技师学院官网   发布时间:2025-03-06 10:02   

各二级学院:

现将深圳技师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补)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督促各班按通知要求申报:

一、课程重(补)修范围

已修课程中凡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必修/限选课程必须申请重修。因转学、转专业、复学而未修读相应课程必须申请补修。学生本人对考核成绩不满意的课程也可申请重修。

二、重(补)修申报

请各班主任向学生强调课程重(补)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教学管理系统中《班级需重(补)修学生名单》,指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

课程重(补)修申报使用网上申报形式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生、班主任及教学部门相关人员从各自系统平台完成重(补)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1. 学生申报:3月6日—9日。(路径:浏览器输入网址www.ssti.net.cn→办事大厅(学生) →教务系统→我的申请→重修课程申请→新增重修→勾选课程后,点击“申请”→点击“提交”)

2. 班主任审核:3月10日—11日。(路径:办事大厅→教务系统→班主任平台→班级学生管理→重修课程确认)

3. 教研室安排:3月13日—3月15日(路径: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教研室平台→重修课程安排→重修课程安排→点击“安排”,填写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第5周-第15周内)、上课地点、任课教师联系方式等。

4. 教学单位审核:3月16日-17日(路径: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教学单位平台”→“重修查询”→“重修课程安排审核”)

三、班级需重(补)修学生名单查询路径

班级需重(补)修学生名单下载路径:数字化校园平台→班主任平台→基本信息查询→班级学生信息查询→班级重修查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重修查询(班级需补修查询)

四、其他事项

1.学生未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课程修读并取得课程学分者,将滞后毕业。

2.学生一学期内申请重(补)修的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且应由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其他人员不得代为申请; 

3.重(补)修申报前,学生需完成系统缴费注册。

4.根据(深价函[2006]20号)文件,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重修课程须按课程学分数交纳重修费,其交费标准按(深价管函[2002]77号)文件执行,具体缴费金额按校财务结算中心核算的重修费计,并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交纳。

5.2025年5月9日前完成拟毕业班级学生的重修课程考核,并提交成绩。

6.因人数过少,深圳城市职业学院本学期重(补)修采用跟班重修方式,重修申请待下学期初开课后开放。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