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师:
本学期学生课程重(补)修已完成申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范围
根据《深圳技师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和《深圳城市职业学院重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实际,本学期课程重(补)修只针对深技师学生,主要采用组班教学或单独辅导等方式。
考虑到深城职目前学生人数较少,本学期不单独组织课程重(补)修;后续将采用跟班、开班、单独辅导等方式,本学期末开放申请。
二、安排及要求
(一)重(补)修课程于本学期第5周开始,第15周内完成教学与考核。各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进度,并在考核结束后及时上报课程重(补)修成绩。毕业班学生重修,需在5月9日前完成教学及成绩上报。
(二)若出现上课时间冲突,相关课程教师应作出相应调整。各二级学院教学干事将调整后的课程信息于第7周前报教务处。
(三)如确因课程冲突、实习冲突等客观原因,导致本学期重修课程无法修读的学生,务必于4月30日前登陆教务系统学生平台申请取消。
(四)重(补)修课教学推荐使用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信息处关琳或教务处罗瑞明老师联系。
(五)各二级学院应做好课程重(补)修工作,加强对重修课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班主任务必通知本班学生及时登陆查询信息,并要求学生按时参加重(补)修;任课教师应加强对重修学生的指导与督促。
三、查询方式
(一)已申请重(补)修学生(包括滞后毕业学生)可登陆深技师教务系统学生平台查询本人重(补)修课程安排,具体路径如下:
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我的申请→重修课程申请→24-25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重修课程教师、二级学院或教务处;滞后毕业学生若不能登录学校平台,请咨询信息处。
(二)任课教师可登录深技师教务系统获取重(补)修课程学生名单和考勤表,具体路径如下:
办事大厅→教务系统→教师信息平台→教学信息管理→ 学生成绩登记→ 重修成绩登记
(三)班主任可登录深技师教务系统查询本班实际重修学生名单,具体路径如下:
办事大厅→教务系统→班主任平台→班级学生管理→实际重修查询
四、重修缴费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深技师学生重修次数为2次及以上的,须交纳重修费。具体缴费金额按照学校财务处核算的重修费为准。重修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内(5月9日前)缴纳重修费。不按时缴纳者,取消重修资格及课程成绩。
教务处
深圳技师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表.xlsx
2025年3月21日